澧县中医医院全面恢复医院正常医疗秩序

发布于 2020-03-24 14:38:00

疫情发生以来,澧县中医医院未被列入全县“新冠肺炎”疑似患者定点救治医院,但院内疫情防控工作仍然严谨细致,有条不紊,初步取得了阶段性成效。整个疫情期间未出现就诊病人及医护人员“新冠肺炎”感染事件。

随着我国境内“新冠”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就,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3月16日发出通知,要求各地逐步分级恢复正常医疗秩序。当日下午,澧县中医医院召开专题会议,根据当前我县疫情现状,就目前疫情防控与恢复正常医疗秩序工作进行周密部署,制定了以下便民与安全措施,旨在保障来院患者放心就诊、安心治疗。

一、门诊就诊须知

1.佩戴口罩。所有进入我院就诊患者及陪护家属必须正确佩戴口罩。

2.自觉排队候诊。排队时请与其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

3.体温检测与登记。请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,主动配合预检分诊人员测量体温及登记工作。

4.单独就诊。门诊病人就诊时如行动不能自理者可安排一人陪护,能自理者则尽量单独就诊

5.挂号、办理诊疗卡。疫情期间,为了避免人员聚集,也为您节省排队等候时间,建议患者尽量网上预约挂号(请关注澧县中医医院微信公众号、及时办理个人电子健康卡),也可通过现场柜员机自助挂号、缴费(门诊大厅安排有专门导诊人员协助您办理)。对确实不会操作的就诊患者也可现场排队挂号及办理诊疗卡。

6.依次就诊。就诊时请严格遵守“一人一诊一室”,请勿聚集。

7.如是告知。就诊时请您主动如实告知医护人员以下事项:在家是否有发热(体温≥37.3℃)或咳嗽;近一月内有无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境外旅居史;近一月内是否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或来自境外人员。

8.为了满足老年慢性病患者的配药需求,我院临时推出长处方服务,对诊断明确、病情稳定、需要长期服用治疗性药物的门诊慢性病患者,经诊治医师评估符合要求后,最多一次性可开具三个月用量的药品。

二、住院患者须知

1.由门诊医生开具入院通知。患者持入院证及预检体温检测证明前往相关住院楼,在一楼收费处办理住院手续后至相应住院科室。

2.在各住院楼口及病室入口请主动出示相关住院证明,自觉接受体温检测。

3.住院期间,所有住院患者及陪护必须正确佩戴口罩。患者原则上不得离开病房,尽量避免交叉感染。

4.确需陪护的,陪护人员不超过1人且相对固定,陪护人员应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和有效防护,且要求陪护人员无发热和/或无呼吸道症状。在护士站办理陪护证,持证出入。

5.疫情期间,所有住院病人谢绝探视。

6.病区内请勿大声喧哗,请勿随地吐痰,请勿乱扔垃圾。

温馨提示:因新冠肺炎防控工作要求,我院目前就诊流程虽尽量简化,但仍较平常时期略为繁琐,等待时间稍长,望大家理解与配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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